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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0年,
公司成立,并召开一届一次董事会。
    2. 2001年,
成功签订新电光明小区用地协议。
 
    3. 2002年,
被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4. 2002年,

3月28日,新电光明小区正式开盘。

在江苏省房地产协会、江苏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江苏分所、扬子晚报社和《中国房地产报》联合举办的“2002年首届江苏省明星楼盘”调查评选中荣获明星楼盘荣誉称号。

被连云港市统计局评为“2002年度全市建设领域统计先进集体”。

副市长周同余带领市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城建局等部门负责人视察了新电光明小区。

 
    5. 2003年,

新电光明小区工程被评为连云港市二00二年度优质结构工程。

邀请市建设局、规划局、园林局、总工办召开新电光明小区绿化评审会。

新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连云港市房产管理局 、连云港市房地产业协会评为连云港市十佳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

新电光明小区荣获省、市级园林式居住小区。

新电光明小区首届业主代表大会在新海发电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隆重召开。

市建设局、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对新电光明小区进行了现场竣工验收。认为新电光明小区的建设严格遵守了建设程序和国家规范,达到了竣工验收标准,准予竣工验收,并当场进行了验收资料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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